广东省通信学会关于帮助会员单位复工复产复学的工作意见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信息通信行业广大企业和科技工作者、学校师生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有序复工复产复学,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工作。按照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面对疫情和生产经营困境,要充分发挥会员单位所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中高高飘扬。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挺在一线,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中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复工复产复学工作。
二、加大科学防疫知识普及和疫情防控正能量的宣传力度。按照党和国家各级党组织、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复工复产复学的疫情防控需求,面向企业员工和返校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工作,广泛宣传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广大企业员工和学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要加强收集疫情防控正能量事迹,通过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官微和广东省通信学会官网、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传播正能量,营造疫情防控氛围,树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与加快恢复生产经营发展的决心。
三、梳理应对疫情支持性政策。注意梳理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应对疫情支持性政策,要密切关注、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好国家与各级政府出台的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困难。(中央及各部委、省市发布的与信息通信行业有关的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支持性政策,详见附件)
四、协调搭建(5G)创新应用平台。疫情是危机,也是机遇,大疫过后将带来全新市场需求并催生新的业态,如:电商、网游、线上教育、线上办公等产业将快速发展。广东省通信学会将协调运营商、制造商、中小企业、科研院校等会员单位在5G创新、网络集成、技术开发等应用方面对接,为产业上下游提供支撑服务,帮助各会员单位复工复产复学有序推进。
五、做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跟踪与调查。广东省通信学会将建立相关信息发布与政府对接渠道,请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及时反馈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中政策诉求、企业运营、科研合作、困难与建议等情况。
六、抓好疫情防控机制保障与人员防护。各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抓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加强员工的疫情科学防控培训和心理疏导,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和信心;要求员工个人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避免发生群体感染事件,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广东省通信学会将全力支持与帮助信息通信行业广大企业和科研单位、高校抗击疫情,在专家、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支持。在上述意见执行过程中,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一手抓防疫,一手稳发展,全力以赴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的双胜利。各高校会员单位要积极做好学生应对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科学防控意识和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
在抗“疫”期间,各会员单位如有需要广东省通信学会提供支撑服务的建议或意见,可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梁颖晖 020-87690405, 13556131882
附件:中央及部委、省市应对疫情支持性政策
广东省通信学会
2020年 2月16日
附件: 中央及部委、省市应对疫情支持性政策(截止发文日)
一、党中央、国务院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号)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税委会〔2020〕6号)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
2.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
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
4.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
5.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84号)
三、科技部
1.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
1.工信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2.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
2.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8号)
3.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9号)
4.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司(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5.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6.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
7.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
8.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
9.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10.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 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 审计署 财金〔2020〕5号)
11.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
2.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
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社部明电〔2020〕2号)
5.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2号)
6.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人社部发〔2020〕8号)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2.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住建部2020年2月4日发)
八、商务部
1.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51号)
2.关于请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商合电﹝2020﹞69号)
3.关于积极指导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20﹞50号)
九、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
1.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做好辖区内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020年1月28日发)
2.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
3.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银发〔2020〕29号)
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9号)
5.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
十、海关总署
1.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第17号)
2.关于防控疫情进一步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第 18号)
十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号)2.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
十二、广东省
1.广东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2.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5.广州市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6.《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